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4/765-2019)已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厅联合发布(见附件),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。
政策解读
·
广东省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发布稿).pdf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